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

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/03/07 發言時間 15:46:13
發言人 陳靖宜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-28816686
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
符合條款 第11款 事實發生日 108/03/07
說明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8/03/07
2.增資資金來源:資本公積
3.發行股數(如屬盈餘轉增資,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):6,039,105股
4.每股面額:新台幣10元
5.發行總金額:60,391,050元
6.發行價格:不適用
7.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:不適用
8.公開銷售股數:不適用
9.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(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):
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
10.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:
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,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日起 5日內,向本公司股務
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。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,依公司法第 
240條規定,按面額折付現金,計算至元為止(元以下捨去),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
按面額承購之。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,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,將做為
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。
11.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:與原有股份相同。
12.本次增資資金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。
13.其他應敘明事項:上述股東配股率應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及其持有股份
比例計算,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,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,而需調整股東
配股率,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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