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4 | 發言日期 | 111/05/27 | 發言時間 | 15:52:09 |
發言人 | 陳靖宜 | 發言人職稱 | 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8816686 |
主旨 |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意能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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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21 款 |
事實發生日 | 111/05/27 | ||
說明 |
1.股東會決議日:111/05/27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董事 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Yue Teh Jang (張有德);董事長 董事 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陳怡如;董事 董事 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翁育詩;董事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。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意能生技董事之職務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。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 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