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06/06/13 | 發言時間 | 12:14:14 |
發言人 | 陳怡如 | 發言人職稱 | 副總經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8816686 |
主旨 |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| ||||
符合條款 | 第21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6/06/13 | ||
說明 | 1.股東會決議日:106/06/13 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 (1)英屬開曼群島商Medeon, Inc.;董事長 (2)英屬開曼群島商Medeon, Inc.代表人:Yue Teh Jang(張有德);董事長 (3)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;董事 (4)上智生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;董事 (5)上智生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:張鴻仁;董事 (6)沈志隆;獨立董事 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。 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 (1)表決時表決權總數:35,617,907權 (2)贊成權數35,337,388權,佔表決權總數99.21% (3)反對權數 42,769權,佔表決權總數 0.12% (4)無效權數 0權,佔表決權總數 0.00% (5)棄權與未投票權數237,750權,佔表決權總數0.66% (6)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,本案照案通過 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。 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。 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。 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。 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不適用。 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 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 |